如参展商需要更改展位数目(无论增加或减少),必须重新填写线上展位预订表格。于公布选位时间表前更改展位数量的参展商,其选位序号会排列在最新的展位数量丶参展历史积分及最新提交的申请时间重新排列。
若参展商于公布选位顺序后更改展位,其选位序号则被安排至新申请展位面积中的最后序号。2020 年 12 月 5 日或之后增加的展位将不获得10%「预早申请参展优惠」。
如参展商需要更改展位数目(无论增加或减少),必须重新填写线上展位预订表格。于公布选位时间表前更改展位数量的参展商,其选位序号会排列在最新的展位数量丶参展历史积分及最新提交的申请时间重新排列。
若参展商于公布选位顺序后更改展位,其选位序号则被安排至新申请展位面积中的最后序号。若减少展位,于 2020 展期间预订的 10%「预早申请参展优惠」将被取消。
若大会尚有展位可销售而参展商可于2021年9月23日或以前付清展位租金,仍可申请参展。
标准展位与光地展位无论在展位租金(每平方米计算)丶租用展位的最低数量及展位配备都有分别。租用标准展位最少为9平方米,包括一些基本配备,如招牌板丶地毯丶灯丶椅桌等;租用光地展位最少为36平方米,参展商可直接与展会搭建商联系装潢事宜。(有关展位租金详情请参阅参展展位申请表)
展商若以人民币缴付展位租金,大会将安排中国发票给有关展商。参展商可于展会期间在承办单位办公室内领取国内发票。
不可以。如参展商缴付订金后要求取消参展,已付之订金将不获发还, 同时不能转作其它用途使用。此外,参展商如未能于截止日(2021年9月23日)或以前付清展位租金余额,将被视作自动放弃预订展位的一切权利,而已付之订金亦将不获发还。
不可以。如参展商缴付展位余额后要求更改展位类别,将不获退还标准展位与空地展位之差额。
展位分配会议将在2021年8月举行。届时,参展商会根据选位编号之先后次序选择展位位置,并获派发确认函丶余款发票丶订金收据丶参展商合约及手册。
展位是按照选位编号之先后次序选择, 选位编号是按照展位大小, 参展身份及往届参展历史积分及递交展位申请日期及时间排序。参展商只要在展位分配会议前缴付订金,便会被邀请出席在2021年8月举行的展位分配会议。如参展商未能在2021年6月11日或以前缴交展位订金,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已排序的优先选位权利。